浙江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DB33/T1390-2024,自2024年08月14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的改造区域选择、勘测设计、改造技术要求、工程施工和管理管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
本规范围绕浙江省丘陵山区农田机械化作业的实际需求,系统提出了宜机化改造的一整套技术要求。本规范从改造区的选择入手,明确了坡度、面积等准入条件与前期调查内容,再通过勘测设计、田块整治、田间道路建设、沟渠配套、地力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环节,构建了“小并大、短变长、弯变直、陡变缓”的改造路径,以实现农业机械通达率100%为目标,同时兼顾水土保持与土壤改良。全文以轻简生态、经济适用为导向,对工程使用年限、防御标准及施工管护等均提出了量化或原则性规定,为丘陵山区农田标准化改造提供了操作依据。
本规范要求优先选择坡度在6°~15°之间、建成后集中连片面积大于3.3公顷的农田作为改造对象,改造前须充分调查区域内的社会经济、气象水文及机械化现状。勘测阶段需绘制原貌地形图与现状图,设计需涵盖田块、道路及沟渠等要素,明确防御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工程使用年限不低于20年。
本规范规定了田块形状应尽量规整,单块面积不小于0.07公顷,并提供水平条田、缓坡田、水平梯田等四种技术模式供选择。田间道路体系由田间道与生产路构成,要求农业机械通达率100%,当路面与田面高差超限时必须设置下田坡道或管涵,以确保各类机械顺利进出。
本规范重视改造后耕地质量的持续提升,对过黏或酸化土壤明确了改良措施,要求土壤有机质含量宜大于20克/千克,耕作层厚度达标。同时,对输配电工程、网络覆盖及地面基站建设等配套设施提出了规划指引,鼓励在条件允许时引入智能控制技术,以支撑现代农业机械的运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