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太阳能光伏光热热泵系统技术规程》DB21/T4013-2024,自2024年10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中采用太阳能光伏光热热泵系统,以及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光伏光热热泵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
本规程为辽宁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太阳能光伏光热热泵(PVT热泵)系统的技术应用。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PVT热泵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全过程,要求系统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管理,实现统一规划与同步实施。本规程围绕PVT热泵系统及其组成部件,从负荷计算、设备选型、蓄能配置、输配系统到光伏发电与控制监测等环节明确了设计要求,并详细规定了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电气连接及系统调试检验的具体做法,同时确立了分项验收程序与运行维护制度,以实现系统的安全适用、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
本规程规定了PVT热泵系统的设计需遵循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原则,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并依据建筑冷、热、电负荷及当地资源条件进行适宜性分析。系统主要由PVT热泵机组、PVT组件、蓄能设备及输配末端等构成,设计时应合理确定机组容量与组件数量,确保管路同程布置,并优先采用低温辐射末端以提升能效。
本规程对PVT热泵系统的施工安装提出了严格要求,施工前需具备完整的图纸资料并完成技术交底,安装过程不得损害建筑结构及防水层。针对PVT组件在不同屋面及立面的安装方式、制冷剂管路的连接规范、系统水压与气密性试验等均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标准,确保系统安装牢固、电气安全及系统密闭性。
本规程明确了系统安装完成后须依次进行安装质量检查、水压冲洗试验、单机及联合运行调试,并对蓄能工况、供暖与供冷工况的性能实测参数作出了具体规定。工程竣工后需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投运后还应编制运行维护规程,定期对设备及支架等进行维护保养,并每年开展系统性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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