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森林碳汇基础调查与测定技术规范》DB13/T6003-2024,自2024年09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碳汇基础调查与测定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森林碳汇基础调查与测定,疏林、灌木林等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立足河北省森林生态系统碳汇监测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森林碳汇基础调查与生物量、有机碳含量测定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覆盖样地设置、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及枯死木等各碳库的生物量测定,以及生物质与土壤有机碳含量的实验室分析方法,并明确了数据统计分析与档案管理要求。通过统一调查方法、采样标准与计算规则,本规范旨在确保河北省森林碳汇数据来源的科学性、可比性与可追溯性,为区域碳储量评估及碳汇动态监测提供标准化操作依据。
本规范要求根据植被类型差异设置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矩形或多边形样地,并应用罗盘仪、全站仪或RTK系统精确划定边界。调查内容涵盖样地基本信息记录与每木检尺,对胸径5厘米及以上的林木测定胸径与树高,为后续生物量估算建立统一的抽样框架。
本规范针对乔木层采用标准木法,通过树干解析、分枝分级称重和根系全挖等手段获取各器官干物质率,并借助生物量扩展系数或胸高断面积比值推算林分生物量。灌木层与草本层以样方收获法为主,枯落物及枯立木、伐桩等枯死木则通过收集、称重及样品烘干来测定现存量,各类样品均在85摄氏度下烘干至恒重以保证数据精度。
本规范规定生物质样品可采用燃烧氧化滴定法或稳定同位素比值质谱法测定有机碳含量,土壤样品则按机械分层后采集,以环刀法测定容重并去除石砾干扰。所有数据须经过数理统计分析,计算变异系数与精度指标,并对异常值进行甄别剔除,最终将结果汇总归档,形成完整的调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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