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计量技术指南》DB14/T3125-2024,自2024年12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森林、草原和湿地碳汇计量内容、计量方法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森林、草原和湿地的碳汇计量。
本指南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计量工作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技术操作指引。本指南明确了碳汇计量的核心对象,涵盖乔木、灌木、草本、枯落物、枯死木及土壤等多个碳库,并针对各碳库分别规定了从野外样地调查到实验室内业分析的全流程方法。在调查环节,本指南对乔木层采用每木检尺结合生物量方程或标准木实测法,对灌木与草本层采用样方收割法,对枯落物与枯死木设置了分层采样标准,对土壤有机碳则规定了三点采样与环刀容重测定方案。在计量环节,本指南构建了以生物量方程模型为基础、以碳储量变化量为依据的碳汇量核算体系,最终通过不同时期碳储量的差值计算出森林、草原和湿地各自的碳汇量。
本指南依据生态系统组分差异,规定了差异化的调查策略。针对乔木层,要求在样地内实施每木检尺,记录胸径与树高,并优先选用一元或二元生物量方程推算生物量;当地区缺乏适用模型时,允许采用标准木全株收割法,通过测定各器官干鲜比获取实际生物量数据。对于灌木、草本、枯落物和枯死木,本指南分别设置了不同规格的样方,并统一采用收割法收集鲜重样品,随后在85℃恒温条件下烘干至恒重以测定干物质积累量。
本指南将生态系统总碳储量界定为地上部分、地下部分及土壤碳储量之和。地上碳库的计算以乔木生物量模型为核心,针对云杉、落叶松、油松等主要树种提供了具体模型参数,其余树种则引用国家标准或地方研究成果;地下生物量采用根茎比法或地下生物量方程进行估算。碳汇量的计量遵循“储量变化法”原理,即通过计算同一地块在两个时间点上的碳储量差值,分别得出森林、草原和湿地的净碳汇量,计量结果以吨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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