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皖自然资信函〔2024〕10号。
本清单系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引导信访人依法分类处理投诉请求而制定的操作指引,系统梳理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的类型划分、法定处理途径及对应法律依据。本清单将信访投诉请求归纳为申诉求决、检举控告、信息公开及其他四大类别,针对每一类事项明确协商、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处理、监察调查等多元化解路径,旨在厘清行政与司法职能边界,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清单同时附列了土地征收、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矿产保护、违法占地查处等数十种常见情形的处置方式,为基层部门和信访群众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
申诉求决类事项的处理路径
本清单列明,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的异议,当事人可就征收批准文件及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补偿安置决定不服的同样可选择复议或诉讼;对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的,应在公告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实行协商优先,协商不成的由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矿山企业矿区范围争议、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争议等均遵循协商、行政处理、裁决的递进路径。
检举控告类事项的查处机制
本清单规定,对破坏农用地、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土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从事测绘活动等行为的举报,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和廉洁自律问题的,由纪检监察机构依管理权限处理。闲置土地举报由所在地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信息公开与其他类事项的处置
本清单明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机关应依法及时公开;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公开义务或侵犯合法权益的,可向上级机关、监察机关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对涉及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外部门职责的信访诉求,引导向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中征地补偿款分配管理由农业农村及民政部门监督,宅基地改革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