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城镇道路基层水泥稳定土改性增强剂应用技术规程》DB4101/T101-2024,自2024年1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稳定土的原料、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镇道路改性增强水泥稳定土基层、底基层的应用。其他道路基层、特殊路基处理及场站类工程使用水泥稳定土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规定了城镇道路基层水泥稳定土改性增强剂应用的技术要求,涵盖原材料选用、混合料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全过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城镇道路改性增强水泥稳定土基层与底基层工程,其他道路基层、特殊路基处理及场站类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程重点对改性增强剂的应用作出系统规范,通过明确土料、水泥、改性增强剂及水的技术要求,建立配合比设计方法和施工工艺体系,以确保水泥稳定土结构层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为郑州市城镇道路建设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本规程对土料、水泥、改性增强剂和水四类原材料分别提出技术要求。土料以细粒组和粗粒组为主,对其最大粒径、均匀系数、塑性指数等指标作出规定,并明确试验方法。水泥应选用初凝时间大于3小时、终凝时间介于6至10小时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等品种,改性增强剂掺量按干土重量比不宜大于5%,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混合料设计方面,本规程规定了通过重型击实试验确定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以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强度等级评价指标,并明确了改性增强剂品种及用量的对比试验方法。
本规程规定了路拌法和厂拌法两种施工方式。路拌法施工流程包括摊铺土料、布撒水泥、初拌、掺加改性增强剂、复拌、整平及碾压等环节,改性增强剂应分两次喷洒施工;厂拌法则通过集中拌合、运输、摊铺、整平及碾压完成施工。碾压时需按最佳含水率控制,先轻后重进行组合碾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洒水覆盖养生,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养护期间应封闭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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