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致密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14/T3128-2024,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致密气开发活动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及环境管理。本文件适用于致密气开发施工期、运营期、退役期的生态环境保护。致密气开发的勘探活动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针对致密气开发活动的施工期、运营期及退役期全生命周期,系统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区块整体评价为基础,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管控,将绿色低碳、清洁生产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入各作业环节,为山西省致密气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统一技术基准。
本规范要求在开发活动中充分调查并避让生态敏感区,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布局井场与管线,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针对水污染防治,强调优先使用再生水、选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并对钻井、完井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提出了具体的套管下深与固井防渗要求。在生态修复方面,明确了管沟分层开挖回填、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及废弃井设施拆除后的土地复垦等全流程管控措施。
本规范对各类废水实行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优先回用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采出水,并对回注处置的水质与地下水监测做出详细规定。固体废物管理强调源头减量,鼓励钻井泥浆不落地系统,并区分一般工业固废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同时,本规范建立了涵盖扬尘、设备尾气、甲烷无组织排放及噪声控制的立体化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体系,并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方案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管理内容作出统一规范。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