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程》DB14/T3116-2024,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县级行政区域(县、区、市,下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
本规程规定了山西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制作的统一技术规范,涵盖数学基础、图件分类、要素表达及图幅配置等全流程要求。本规程以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为目标,将图件系统划分为调查型、管控型和示意型三大类共三十六张图件,并确立以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对应绿、黄、红三大色系的色彩设计原则。本规程对空间参照系统、比例尺选取、注记排版及图层压盖顺序等均作出刚性约束,旨在实现全省县级规划图件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规划成果在统一底图、统一标准下科学表达。
本规程将图件划分为调查型、管控型和示意型三类。调查型图件主要反映国土空间本底条件,包括用地现状、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遗存及自然灾害风险等六张基础图件。管控型图件是规划刚性传导的核心载体,涵盖总体规划、规划分区、各类控制线、生态系统保护及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等二十四张图件,需完整表达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要素。示意型图件则侧重展示总体格局与结构关系,包括区位分析、主体功能分区及镇村体系规划等六张图件。
本规程统一了制图的技术基础,明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及高斯-克吕格投影。县域图件基本比例尺为1:5万,中心城区以1:1万至1:2.5万为主。色彩设计强制使用绿色系表达生态空间、黄色系表达农业空间、红色系表达城镇空间。本规程还严格规定了图层压盖顺序,注记与行政界线始终置于顶层,并逐类图件明确了地理底图要素与专题要素的构成,确保多图件叠加时的逻辑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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