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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9.30-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自然资发〔2024〕204号.pdf

2024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印发《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

内容简述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完善占补平衡的决策部署,对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进行全面改革,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新机制。通知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调整了管理范围与补充责任。通过强化以补定占约束、规范补充耕地实施、严控跨区域指标调剂等措施,构建闭环管理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可靠、长期稳定利用,最终实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目标。

调整补偿制度与统一管理范围

本通知将以往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与非耕农用地的分类管理机制进行整合,除特定情形外,所有导致耕地减少的行为均须落实占补平衡,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同时明确了不同占用情形下的责任主体,非农建设由占用单位或个人负责,造林种树等则由县级政府统筹落实,并对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实行最严格管控。

构建以补定占的新管控方式

国家层面实施年度“算大账”管理,以省域现状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核心约束,将其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的规模上限。根据各省耕地保护目标差异,对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实行差别化管控,部分省份需逐项目挂钩补充耕地指标,部分省份则在目标不突破前提下可统筹管理,确保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强化补充耕地全过程管理

本通知系统规范了补充耕地的来源、实施、质量鉴定、报备入库及后期管护等环节。明确各类非耕地均可作为补充耕地来源,但须优先恢复优质耕地,从严控制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须达到质量达标、设施配套等条件方可报备入库,并强调县级政府要引导持续耕种、培肥地力,确保补充耕地具备长期稳定利用能力。

影响意义

该通知是耕地保护领域一次系统性、深层次的制度重构,标志着我国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从侧重数量平衡转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全面管控。该文件建立了“以省域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以补定占”的新机制,将各类占用耕地的“大占补”统一纳入管理,从源头遏制耕地无序流失,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提供了更严密的制度保障。同时,通过强化补充耕地的质量刚性约束和全流程监管,有望扭转以往“占优补劣”的痼疾,切实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该办法有利于推动各地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更加科学地统筹安排国土空间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格局,对促进地方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外,新规对指标调剂管理提出更严格规范,有助于维护土地管理秩序,防范指标交易中的廉政风险。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自然资发〔2024〕204号第1页
第 1 页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自然资发〔2024〕204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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