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建筑电梯性能和选型配置要求》DB45T2872-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公共建筑电梯性能和选型配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公共建筑电梯的性能和选型配置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的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选型,既有公共建筑更换、加装的电梯及其他建筑的电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旨在为广西行政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中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确立性能标准与选型配置准则。本规范从保障乘运安全、提升运行效能及满足多样化通行需求出发,对电梯的部件性能、故障应对机制以及不同建筑类型的配置计算方法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强调电梯应具备实时故障记录、运行参数远程传输及应急状态下的主动提示等智能化能力,并要求轿厢内环境舒适、通信信号可靠。在选型上,本规范明确了高层建筑电梯的数量下限、无障碍与医疗救援功能的配置要求,提供了传统计算与计算机仿真并行的选型依据,以确保电梯系统的运输能力与建筑规模相匹配,并优先选用高舒适度的运行级别。
本规范对电梯的整机、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提出了明确的标识追溯与维护说明要求。在控制系统方面,本规范要求控制装置能永久记录运行及故障信息,并配备网络远程传输接口,同时禁止设置技术障碍。对于驱动主机、限速器、轿厢和层门等关键部件,本规范均细化了安全性与便捷性并重的性能指标,例如要求轿厢具备温度控制措施和保持开门功能等。
本规范要求电梯在发生故障时,需在轿厢内发出语音或中文显示提示,并向相关单位自动发送信息。在发生困人情况时,系统须主动安抚被困人员并引导其正确求助。此外,本规范强制要求新安装电梯配置视频监控和双回路供电或备用电源,以确保供电中断时的应急平层能力,并在轿厢内张贴紧急医疗救助信息。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建筑电梯配置的算法,以5min客流高峰期输送能力作为核心指标,并将运行级别划分为舒适、正常和经济三档。本规范给出了不同建筑类型的人数预测值以及基于行程的额定速度选择参考。针对高层建筑,本规范特别强调了电梯最低数量、担架容纳能力以及群控节能等配置原则,例如规定24层及以上建筑在每层超24人时至少配置3台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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