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规范》DB1305/T104-2024,自2024年07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城市街角开敞空间的分类及专项设计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街角开敞空间的设计。
本规范规定了邢台市城市街角开敞空间设计的术语定义、总体原则、空间分类及专项设计要求,适用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所划定的街角开敞空间设计工作。本规范强调街角开敞空间应作为提升城市形象、彰显地域文化和发挥生态效益的重要载体,其设计需严格遵循上位规划对空间尺度的刚性控制,并贯彻绿色、生态、低碳与海绵城市理念,体现韧性安全、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在具体设计层面,本规范将街角开敞空间依据上位规划条件与周边功能需求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对各类空间的用地面积、绿地率及林荫覆盖率等作出量化约束。同时,本规范对种植设计、游路设计、休闲活动场地、停车场地、构筑物及水景水系等多个专项内容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规定,确保设计在满足生态节约和景观协调的同时,兼顾功能适用与安全规范。
本规范确立了街角开敞空间设计的总体原则,明确了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在不同相交条件下的具体尺度控制下限,并规定其中城市绿线部分须严格按公园绿地标准建设,绿线内外区域应统一协调为绿色街角开敞空间。空间内禁止设置影响交通安全或商业形象的违规构筑物,并对出入口位置及消防空间避让提出明确要求。依据上位规划及周边功能需求,将街角开敞空间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对场地内的用地面积、绿地率与林荫覆盖率等指标实施量化控制,最大化体现生态与文化设计理念。
本规范要求植物设计布局须与城市绿带统筹,保障街道绿色廊道连续性,内部空间以生态与游人使用功能为主导。种植设计强调生态节约,明确限制移植乔木胸径,要求以乡土树种为主,常绿树占比不低于30%,并须在游人活动区栽植遮荫树以满足林荫覆盖率要求。同时,本规范强制融入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规定下凹式绿地占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65%,且对绿地坡度和铺装边沿土层高度差作出具体技术规定,以实现场地雨水强化入渗与控制利用。
本规范对游路、休闲活动场地及停车场的铺装材料、宽度和坡度作出详细规定,强调优先采用生态环保的透水铺装,全场透水铺装比例须占硬化场地的45%以上,并须通过绿化隔离带协调场地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对于构筑物,规定其体量须适宜、风格协调,并严格控制占地面积比例。此外,本规范还对人工水景的水质标准、水系贯通设计,以及坐凳、垃圾桶、给排水、照明和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计提出系统性要求,全面保障街角空间的功能完善与安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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