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建筑物与地块数据建库规范》DB1307/T471-2024,自2024年10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张家口市建筑物与地块数据建库的术语与定义、基本原则、建筑物信息、地块信息、建筑物与地块编码、建筑物与地块处理建库原则、技术路线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张家口市建筑物与地块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建库。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张家口市建筑物与地块数据建库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信息采集、编码方法、建库原则及技术路线。本规范以构建全市统一、时空唯一且终生不变的建筑物与地块编码体系为核心,通过整合建筑物普查与地块调查,明确建筑基本信息、进驻单位专有信息及八类地块边界信息的采集标准与建库要求。本规范详细阐述了从资料收集、基底图形采集、属性信息预处理、外业调查到内业数据处理及成果建库的全流程技术路线,并对单体建筑、组合体建筑以及不同地块单元的划分与图形处理制定了统一的建库原则。本规范旨在形成标准化的建筑物基础信息数据库、进驻单位数据库、照片数据库和地块数据库,服务于城市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及相关数据更新。
本规范界定了建筑物普查的范围,明确排除了构筑物、小型建筑小品及搭建物等对象。在信息采集上,以建筑物为单位,重点收集建筑名称、地址、结构、层数、高度、基底面积、总建筑面积、主要用途及停车位等基础属性,并要求对建筑外观进行多角度拍摄,确保每栋建筑至少拥有一张全貌与一张局部照片。同时,针对进驻单位,要求按楼层、方位顺序详细记录名称,并对超市、酒店、健身房、诊所等特殊业态,强制采集营业面积、客房数、床位及游泳池等专有信息。
本规范制定了四级17位的建筑物与地块编码结构,由市辖区码、地籍区代码、地籍子区代码和顺序码组成,确保编码在时空上的唯一性与终生不变性。在建库处理上,本规范根据建筑物的物理结构将其划分为单体建筑、裙楼塔楼组合体及多栋拼接体等类型,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基底面图形勾绘与编码单元划分原则。对于地块,本规范明确了单位边界、小区边界、室外停车场、体育运动场所等八类用地的信息表结构与专有属性,要求根据实体架构与四邻关系划分最小建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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