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纪地质钻编录与取样规程》DB13/T6312-2026,自2026年05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第四纪地质钻探编录与取样的总体要求、编录与取样前准备、岩心拍摄、岩心编录、岩心取样、资料整理与成果总结、质量检查与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第四纪地质、城市地质等钻探中的编录与取样工作,其它第四纪地质研究性项目的钻探编录与取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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