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四纪地质钻编录与取样规程》DB13/T6312-2026,自2026年05月0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第四纪地质钻探编录与取样的总体要求、编录与取样前准备、岩心拍摄、岩心编录、岩心取样、资料整理与成果总结、质量检查与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第四纪地质、城市地质等钻探中的编录与取样工作,其它第四纪地质研究性项目的钻探编录与取样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系统规范了第四纪地质钻探编录与取样的全流程操作,适用于河北省第四纪地质、城市地质等钻探工作。本规程从总体要求出发,强调编录应现场实时完成,确保观察及时、记录真实全面,地质分层科学合理,不遗漏重要地质现象。在前期准备阶段,本规程明确了物资配置、岩心箱摆放及劈心操作的具体标准;进入作业环节后,对岩心拍摄的纠正裁剪与影像存储提出统一要求,并为松散沉积物的现场描述提供了详细的野外鉴别方法。后续还涵盖样品采集与包装、资料整理与钻孔小结编制等内容,并配套了编录表样式、取样分类等规范性附录,最终通过严格的质量检查与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本规程覆盖了从前期准备到质量检查的完整链条。编录前须依据钻孔设计书备齐物资并规范岩心处理;编录中以岩性转变作为地质分层依据,对韵律层按厚度比详细划分,并按照统一的表格与鉴别方法进行记录描述,确保数据可追溯。
本规程围绕研究目的将样品划分为物化性能分析、磁性分析、生物特性分析及年代测试分析等类别,规定了不同类型样品的采集层位与基本要求,并对样品包装提出明确规范,以保证样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与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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