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调整优化河南省土地供应政策,激发土地市场活力,加快推进有效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国家政策和河南省实际,充分借鉴外省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座谈,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本通知围绕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从供应前端、市场化配置、地价支持、程序时限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维度作出系统性安排。本通知强调规划引领、考古前置与土壤污染调查等环节的联动,严格实行“净地”供应和“凡供必储”要求,并借助“土地豫选云”平台精准研判市场需求。在要素配置上,本通知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探索产业、住宅、商业等多用途宗地组合供应和产业链整体供地,支持“带方案”出让与土地用途兼容、空间分层使用。同时,本通知优化了分期支付方式与地价评估机制,精简供地批复、推进“多证合一”和“交地即交证”,并强化土地供后监管与闲置处置,旨在全面提升土地要素配置效率。
强化供应前端协同与“净地”管控
本通知将规划引领作为资源配置的前置条件,要求落实详细规划全覆盖。同时,全面落实考古前置制度,依据文物部门通报精准分类处理地块,避免重复开展考古工作。对应开展土壤污染调查的地块,调查或治理结果须作为供应必备要件,但非污染地块可直接供应。拟出让土地必须达到权属清晰、补偿到位、规划条件明确的“净地”标准,且除单独选址项目外,必须纳入土地储备库,确保“凡供必储”。
创新市场化配置与组合供应模式
本通知鼓励灵活选择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持续扩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范围,并允许经营性、产业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弹性方式供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可将相邻的多种用途地块打包实施宗地组合供应。针对“7+28”产业链关键项目,可跨宗地整体出让。本通知还支持产业用地混合利用与复合开发,以及轨道交通等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的一次性组合供应。
优化供地程序与全生命周期服务
本通知推行用地报批与供地材料准备的并联办理,允许重点项目在详细规划方案阶段开展地价预评估。在时限上,要求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结果公告,公告到期无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签订合同。对划拨用地,直接以划拨决定书作为土地权源与规划许可一并核发;对出让用地,直接以合同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不再下发供地批复。在后续管理上,本通知支持对已供土地有条件地调整规划或分割转让,并推行预告登记转让,同时要求加强动态巡查与闲置土地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