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规范》DB11/T725-2024,自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因子测度、评价数据获取、评价方法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山区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
本规范规定了森林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的完整技术流程,适用于北京山区森林生态系统。本规范围绕结构、活力、动植物多样性、稳定性及土壤五大核心指标,下设群落垂直结构、林分郁闭度、森林近自然度、群落生物量、林木天然更新能力、植物多样性、生境适宜性、森林有害生物危害等级、森林火险等级、林木高径比、土层厚度、枯落物层厚度和腐殖质层厚度共13项评价因子,并明确了各因子的测度方法与分级标准。评价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小班为基本单元,采用百分制评分,依据综合分值将森林健康状况划分为健康、较健康、亚健康和不健康四个等级。本规范还对踏查与典型抽样调查的数据获取方式及以小班为单元的档案管理提出了统一要求。
结构指标考察群落的垂直层次、郁闭程度及与顶级群落的近自然度;活力指标通过群落生物量和天然更新能力衡量系统代谢与延续潜力;动植物多样性指标兼顾植物物种丰富度与为动物提供栖息条件的能力;稳定性指标从病虫害、火灾风险及林木抗风雪灾害的形态特征三方面评估系统抗干扰能力;土壤指标则关注土层、枯落物及腐殖质层的发育厚度。
本规范在评价操作上强调数据获取的针对性与方法的标准化。其中,森林有害生物危害等级和火险等级通过踏查方式快速获取,而结构、生物多样性、土壤等精细指标则依赖典型样地调查完成计算。各评价因子均设定了量化或定性的等级划分,并对应具体的分数赋值,最终通过综合评分实现健康等级的归类判定,确保评价结果兼具科学性与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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