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DB52/T1836-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景区划分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划分原则、评定指标体系及等级划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慧景区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规范是贵州省针对智慧景区建设与评估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为全省各类景区的智慧化水平提供统一的衡量标尺和建设指引。本规范围绕智慧管理、智慧营销、智慧服务三大核心维度,构建了一套涵盖基础设施、数据应用、业务功能及安全保障的完整评定指标体系,总分设定为1000分。本规范将智慧景区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并明确了不同等级所对应的分值区间与必备条件,适用于对景区智慧化程度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以标准化手段引导景区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管理效率提升、营销精准触达和服务体验优化,推动全省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本规范首先明确了智慧旅游与智慧景区的定义,即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对景区资源、环境、设施及游客行为进行全面感知与智能分析。同时,对智慧管理、智慧营销、智慧服务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具体阐释,智慧管理侧重资源动态感知与指挥调度,智慧营销强调基于数据洞察的市场需求响应,智慧服务聚焦为游客提供全过程、人性化的交互体验。
评定实行必备条件与评分相结合的方式,不同等级景区须满足相应的基础要求。根据最终得分,智慧景区被划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三个等级,其中三星级代表最高智慧化水平,评定方法和评分标准在附录A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规范确立了公正性、科学性、可靠性三项划分原则,要求评定工作独立客观,采用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指标分类方式,并确保采集和使用真实数据。本规范适用于贵州省内各类景区的智慧化等级划分与评定,为景区的规划建设、升级改造和效能评估提供了明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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