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2部分:道路交通隔离设施》DB52/T1720.2-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隔离设施的基本规定、机动车隔离设施、机非隔离设施、行人隔离设施、其它隔离设施的设置条件、设置样式及设施布设方式。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城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级城市道路的交通隔离设施。
本规范是DB52/T 1720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聚焦于贵州省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中交通隔离设施的设置要求。本规范系统规定了机动车隔离设施、机非隔离设施、行人隔离设施及其他隔离设施的设置条件、样式选择与布设方式,强调隔离设施在满足交通组织需求的同时,须兼顾牢固耐久、易于维修、不阻碍行车视距等基本性能,并特别提出同一路段或区域的隔离设施风格应统一协调,注重与道路及周边环境的融合。
本规范将交通隔离设施明确划分为机动车隔离栏、机非隔离栏、行人隔离栏及以阻车桩、弹性交通柱为代表的其他设施,并对所有设施提出牢固耐久、不便于攀爬穿越、车辆碰撞后不产生二次伤害等共性底线要求。同时,本规范规定隔离设施的设置应与交通标线相匹配,并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追求简洁大方的视觉效果。
本规范针对不同道路等级和断面形式,分别细化了中央隔离栏、机非隔离栏和行人隔离栏的设置必要性条件,如快速路必须设置中央隔离设施、主干路非机动车道必须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人流聚集区人行道外侧必须设置行人隔离栏等。在布设上,本规范对隔离栏的高度、端部渐变处理、反光警示装置配置及杆件间距等作出定量要求,以保障通行安全。
本规范提供了拱形、矩形两种通用隔离栏样式作为基础选项,并引入特色隔离栏概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设计展现“多彩贵州”城市风采和地方文化特征的隔离栏方案。各类隔离栏材质以热镀锌钢结构为主,明确了不同功能隔离栏的推荐净高范围和常见涂装颜色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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