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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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1.20-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5号.pdf
本通知围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系统部署了新增80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的核心目标。本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任务,通过优化建设布局、统筹整合资金、规范项目管理、强化组织领导等举措,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全面落地。本通知强调优先在“两区”和产粮大县开展建设,并向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同时鼓励对未达标的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持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任务分解与区域布局
本通知要求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县级,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建设布局应突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脱贫。同时,需稳步推动三江平原灌区田间配套工程等历史延续项目,确保按期完成。
项目管理与实施规范
本通知明确统一项目管理要求,强调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审批备案,要求各地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备。项目实施须坚持集中连片原则,科学确定选址和规模,合理限定最小连片面积,并规范开展设计、招投标、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工作。
调度督导与评价考核
本通知要求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定期调度制度,准确掌握建设进展,完善分析研判和约谈通报机制。同时,需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将依据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开展年度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现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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