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质量地质调查规范》DB34/T4825-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的总则、工作准备与设计书编写、野外调查、样品分析及质量要求、土壤与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价、异常查证、特色土地资源评价、特色优质农产品产地调查评价、成果编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用地1:50000比例尺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工作,1:10000及更大比例尺的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参照执行。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安徽省农用地1:50000比例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从工作准备、野外调查、样品分析到综合评价与成果编制的完整技术链条。本规范以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为核心,辅以灌溉水、大气干湿沉降物、农作物及根系土等多介质调查,构建了土壤质量与土地质量两级地球化学评价体系,并针对异常查证、富硒等特色土地资源评价、特色优质农产品产地调查等应用领域给出了具体方法。本规范还明确了样品采集、分析测试、质量控制、数据库建设与图件编制等环节的操作标准,为科学量化土地质量、查明有益有害元素分布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以农用地为主要对象,重点开展表层土壤与剖面土壤调查,同步采集灌溉水、大气沉降物、农作物及其根系土样品。通过测定土壤中养分、有益元素与重金属等指标的含量及生物有效性,结合灌溉水和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对土地质量的综合评定。调查比例尺以1:50000为基准,更大比例尺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建立了从土壤养分地球化学等级、土壤环境地球化学等级到土地质量地球化学综合等级的分级评价体系。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土壤环境异常或元素丰缺异常,明确了异常筛选、面积性或剖面性查证方法,要求查证异常成因、追踪元素来源并评价其生态效应。对特色土地资源开发与优质农产品产地评价,提供了系统的资源优选、适生条件对比与种植区划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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