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规程》DB34/T4823-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现场踏勘评估、切坡建房及既有切坡建房房屋加固、日常巡查、监测。本文件适用于切坡高度15m以下岩质、8m以下土质或岩土混合边坡的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
本规程针对安徽省切坡建房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需求,系统规定了从选址踏勘、工程治理到后期维护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切坡高度15米以下岩质、8米以下土质或岩土混合边坡的建房活动,确立了现场踏勘评估的准入条件与禁止情形,明确了切坡应采用阶梯式分级放坡并预留安全距离的基本原则。在防护体系上,本规程综合规定了坡面防护与截排水工程的技术措施,对新建房屋提出了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邻边坡侧布置抗冲击墙与抗剪墙等强制性结构要求,并对既有房屋的加固改造给出了增设抗冲击墙、封闭门窗洞口及拉结筋连接等具体做法。此外,本规程还建立了日常巡查与监测制度,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全链条技术支撑。
本规程要求切坡建房前必须进行涵盖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内容的现场踏勘,并明确已发生过地质灾害的坡段、存在不良地质条件、顺向坡结构、沟口谷底及坡脚地下水出露地段均严禁切坡建房。切坡宜采用阶梯式分级放坡,土质边坡高度大于5米或岩质边坡高度大于8米时须设宽度不小于1.5米的台阶,放坡坡率可依据当地经验值按工程类比法确定,岩土混合边坡则需专门分析论证。
坡面防护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形式,地下水和地表水丰富的边坡须结合截排水系统综合处理,坡顶设截水沟、坡脚设排水沟以排除短时强降雨径流。新建房屋必须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持力层承载力应大于80千牛每平方米、埋深大于1.0米,邻边坡侧底层须布置厚度不小于200毫米的抗冲击墙和长度不小于1.5米的抗剪墙,抗冲击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钢筋强度不低于HRB400级,并按抗剪墙间距配置相应规格的双层双向钢筋。
既有切坡建房的加固应在邻边坡侧底层外侧增设抗冲击墙与抗剪墙,封闭该侧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通过L形拉结筋与原砌体墙可靠连接,并确保新增墙体的基础与既有基础同深且可靠连接。后期维护上,应针对边坡与房屋的裂缝、变形、位移及地表水地下水变化、植物倾斜、动物异常等情况进行定期目测巡查,同时建立覆盖边坡与房屋关键部位的简易监测系统,从施工开始持续至竣工后不少于两个水文年,异常时加密监测并告知居民紧急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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