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河沟渠塘管护规范》DB34/T4847-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河沟渠塘的管护对象、管护等级、管护人员、管护内容、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集水面积小于50km2的河沟、流量小于1m3/s的渠道、容积小于10万m3的塘坝及附属工程的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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