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既有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标准》DB34/T4904-2024,自2024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以及修缮、改造、封堵与报废、处置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除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以外的既有坑道式、地道式、掘开式人防工程的分类处置。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工程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既有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的技术要求,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要求以及修缮、改造、封堵与报废、处置工程监测等核心环节。本技术标准适用于除指挥工程以外的既有坑道式、地道式和掘开式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工程可参照执行。本文件构建了基于鉴定结果的分类处置框架,将工程划分为维持现状、修缮改造、退出利用和退出报废四类,并针对每种类别明确了相应的处置方式和适用条件。在技术层面,本文件对建筑修缮与改造、结构加固、设备系统维修更换、渗漏水治理以及封堵充填与拆除等工程行为提出了系统性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同时强调了处置全过程监测的重要性,以确保工程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本文件确立了以分类鉴定为基础的处置决策机制,将既有人防工程按结构安全与防护功能状态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维持现状类(一类)、修缮改造类(二类)、退出利用类(三类)和退出报废类(四类)四类处置类别。维持现状类工程可直接作为相应等级人防工程使用;修缮改造类需进行必要的修缮与加固以满足平时与战时要求;退出利用类退出战备序列后作为普通地下空间使用;退出报废类则应作报废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修缮处置侧重于恢复工程的原有完好程度与防护功能,包括建筑修缮、结构修缮、设备维修更换及渗漏水治理等内容。其中渗漏水治理遵循“因地制宜、多道设防、综合治理”原则,区分坑道式、地道式与掘开式工程采取以排为主或以堵为主的策略。改造处置针对功能不满足要求的工程,涵盖建筑布局调整、结构加固及设备系统升级等,要求改造后性能符合相应防护等级与使用功能标准,并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提供了多种加固方法选择。
对于退出报废类工程,本文件提供了封堵、充填与拆除三种主要处置方式。封堵可采用砌筑法或堆砌沙袋法;充填则根据工程类型和条件,可选择水撼沙、轻骨料混凝土、预拌流态固化土或流态粉煤灰水泥混合料等方法;拆除作业强调“化整为零”原则和全过程的协同设计与施工。各项处置均要求在施工前进行专项设计,并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