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技术规程》DB21/T3998-2024,自2024年09月30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用碳纤维增强聚合物修复/加固受损或既有钢管混凝土而形成的结构。本规程限用于圆形和方形截面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复合管内浇筑素混凝土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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