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交通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DB45/T1191-2024,自2024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城市交通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结构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属性数据项的分类、属性数据项内容、属性数据项字段名称的命名原则、交通地理信息属性结构扩展数据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城市交通信息化建设、运维、服务和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城市交通地理信息属性数据的结构体系,涵盖术语定义、数据项分类、内容构成、字段命名规则及扩展数据项要求。本规范将属性数据项划分为基本属性、扩展属性和交通业务专用属性三大类,分别对应地理实体的标识与几何特征、分类与说明信息、业务管理关联特征。在字段命名方面,本规范采用汉语拼音首字母组合法,并明确了与国家或行业标准一致的命名约束。本规范重点列出了常用基础地理信息、常用交通公共地理信息以及交通业务专用地理信息三个层次的属性结构扩展数据项,涉及水系、居民地、管线、各类交通线路与站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流及事件等数十类要素,为全区城市交通地理信息数据建库与共享提供了统一的结构化依据。
本规范将属性数据项分为三层:基本属性数据项记录地理实体的标识码及面积、长度等几何特征;扩展属性数据项记录分类代码、名称、类型、所属行政区以及空间拓扑关系和更新时间等说明与关联信息;交通业务专用属性数据项则用于存储业务系统与地理信息关联的唯一标识码及业务管理信息,支撑跨部门业务协同。
本规范要求属性数据项字段名称采用汉语拼音首字母组合法生成,如“站点名称”对应字段为“ZDMC”。当出现名称重复时,依次将首个、第二个汉字的全拼纳入字段名,直至无重复,同时规定字段名称不得超过20个字符,并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中已定义的字段名称。
本规范从基础地理信息、交通公共地理信息、交通业务专用地理信息三个维度构建了扩展数据项体系,覆盖水系、居民地、交通线路与节点、场站设施、交通流与事件等各类要素。其中交通业务专用属性结构扩展数据项由各业务单位按本规范原则自行制定,保留了灵活扩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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