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路工程高性能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7/T1722-2024,自2024年10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性能沥青混合料的材料、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沥青路面工程。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工程高性能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的全流程要求,涵盖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本规范以旋转压实法为核心体积设计方法,依据交通荷载等级与气候条件确定沥青PG等级,通过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及生产配合比验证三阶段设计流程,确保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低温抗裂性及水稳定性等路用性能。施工过程中,本规范对拌和、运输、摊铺、碾压各工序的设备参数、操作工艺及温度控制提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及铺筑质量的动态检查指标体系,以保障施工质量的均匀与稳定,适用于各等级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沥青路面工程。
本规范要求沥青路面所用材料须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集料应洁净、干燥并严格控制变异性。沥青胶结料应根据工程所在地气候、交通荷载等级及层位,结合LTPP模型计算的设计温度选择PG等级,并引入MSCR试验评价其高温性能。配合比设计采用三阶段流程,通过初选矿料级配、确定沥青用量及性能验证等步骤,确保混合料体积指标与路用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本规范对施工各环节作出细化规定,要求拌和机配备精确的温度与称量系统,并逐盘记录生产参数;运输应采用多次装料法以减少离析,并落实保温防雨措施;摊铺时需控制宽度、速度及熨平板温度,采取防离析措施;碾压应配备足量压路机,按试验段确定的工艺进行,并在规定温度以上完成振动碾压,确保压实度与平整度。
本规范强调施工质量的均匀与稳定,建立可量化的控制指标体系。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质量、混合料产品及铺筑质量分别规定了检查项目、频率与允许偏差,要求关键指标按概率统计原理评定,汉堡车辙试验与压实度双控指标也纳入过程管控。交工验收阶段则依据相关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形成全链条质量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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