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规定了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在湖北省内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与验收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的标准设防类及重点设防类建筑,涵盖材料选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基本规定、框架结构与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连接构造及节点设计、围护结构设计、预制构件生产与运输、结构施工安装、工程验收以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关键环节。本规程强调标准化、定型化设计原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结构整体性,确保节点和接缝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要求。通过全过程质量管控和信息化手段,实现装配式建筑的安全可靠与高效建造。
材料与建筑设计
本规程明确混凝土、钢筋、钢材及各类连接材料的性能指标,优先采用高强材料。建筑设计宜采用大开间、大进深平面,推广主体结构、装修与设备管线的装配化集成技术,外墙接缝采用材料防水与构造防水相结合的做法,门窗等部件应采用标准化产品并与墙体可靠连接,设备管线需综合设计并预留预埋。
结构设计与连接构造
本规程按等同现浇原则进行结构分析设计,规定房屋最大适用高度与高宽比限值,要求结构平面及竖向布置规则均匀。框架结构中预制柱纵向钢筋连接优先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接缝正截面及受剪承载力须通过公式验算。叠合梁截面形式、箍筋配置、梁柱节点钢筋锚固与连接方式均有详细构造规定,框架-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梁与剪力墙的连接节点需满足刚接或铰接受力要求。
施工与验收管理
本规程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建立首件验收和交接检验制度,对尺寸偏差、外观质量进行严格检验,运输存放需制定方案并采取防护措施。安装施工前应核实现场条件,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须由专职人员旁站监督,后浇混凝土施工确保结合面处理及强度达标。工程验收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分类检验,涵盖结构性能、防水性能及信息化应用等,全过程需形成可追溯的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