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技术规范》DB42/T 1941.1-2022,自2023年01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市(州)、县(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电子数据汇交总体要求、数据内容、格式、命名要求、成果数据组织形式。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市(州)、县(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电子成果数据的汇交要求。
湖北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技术规范》DB42/T 1941.1-2022是为统一规范湖北省市(州)、县(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该规范明确了电子成果数据的汇交要求,涵盖数据内容、格式、命名、组织形式等方面,适用于湖北省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规范中详细规定了规划文本、栅格图件、矢量数据、数据说明文档等各类数据的格式要求、属性结构及命名规则,并对数据组织方式和汇交流程进行了规范。此外,还提供了相关数据属性要求和代码表,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及可操作性。
规范明确了要素编码的分级结构,包括大类码、小类码、一级类要素码、二级类要素码、三级类要素码和四级类要素码,确保数据分类的系统性和标准化。
规范对规划文本、栅格图件、矢量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文件命名规则、存储格式及组织方式作出具体规定,以保障数据的统一管理和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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