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设计规范》DB3701/T57-2024,自2024年09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时交通组织的设计流程、技术要求、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影响范围内道路的交通组织,不适用于占用道路移动和临时施工作业。
本规范是济南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时交通组织设计的全流程与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占用城市道路的固定施工作业,不适用于移动和临时作业。本规范构建了从资料收集、启动条件判定、影响范围确定、交通调查到方案编制、实施与修正的完整闭环设计流程,明确了在何种情形下须由专业编制单位进行方案编制与专家评审。在技术要求上,本规范围绕机动车、慢行交通、公共交通、平面交叉口、路段及出入口等不同对象与场景,提出了保障安全、公交优先、慢行连续、“占一还一”等具体设计原则与量化指标。同时,本规范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施工作业控制区标志布设以及交通安保员的配备均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提供了大量资料性附录作为设计参考。
本规范规定了标准化的设计流程,要求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编制单位开展资料调查与交通调查。依据占用道路等级、封闭方式、施工时长与路段长度等条件判定编制启动门槛,对交通影响较大的方案须经专家评审。方案实施后需开展事中评价,并明确了因发生区域性拥堵或交通事故而必须修正方案的量化触发标准。
本规范针对不同交通参与者制定了差异化技术标准。机动车组织强调通过渠化调整、修建便道实现“占一还一”;慢行交通组织规定了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有效通行宽度的最低数值,并要求在机非混行路段设置隔离护栏。公共交通组织要求优先保障公交线路与站点稳定,并对临时站台的位置与行人接入安全提出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施工作业控制区的限速值设定规则,并对施工围挡的高度、通透性及交通锥的布设间距作出具体规定。夜间及隧道内施工必须设置照明与施工警告灯。此外,本规范要求方案中明确交通安保员的分布、数量与职责,安保员须经专业培训并配备必要指挥装备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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