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治公路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提高扬尘防治科学管理水平,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编制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技术规程》TJGB0402-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公路新建、改(扩)建和修复养护工程,预防养护、专项养护、应急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系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标准,旨在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提升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修复养护工程,从管理责任、技术措施到评价体系作出全链条规定。本规程明确了建设单位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与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并建立评价体系。在技术上,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围挡设置、苫盖、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湿法作业、渣土运输及在线监测等一般措施,并针对路基路面、桥梁、交通、绿化、砌筑、房建及场站等不同施工场景提出差异化防尘要求,同时涵盖监管公示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管理手段。
本规程构建了清晰的三级责任体系,建设单位承担总体责任并保障费用,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职责,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并须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同时建立包含3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的量化评价体系,由建设单位每年组织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可在企业信用评价中参考使用,形成了闭环管理机制。
本规程从污染源头管控出发,系统提出围挡(高度不小于1.8米)、密目网苫盖(不小于800目)、车辆自动冲洗、施工便道与场站路面硬化、湿法作业等基础措施。特别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与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出环保达标与台账管理要求,实现技术防控与动态监管相结合。
本规程针对不同施工内容明确差异化管控重点:路基工程推行渐进式分段作业并强调土方开挖与戗灰过程的湿法作业;路面工程严格限制大风天气灰土拌合与吹扫作业;桥梁拆除与桩基施工须同步湿法作业并隔离作业区;养护工程铣刨作业要求洒水湿润、喷淋同步、及时清扫;房建工程脚手架须张挂防尘安全网,场站拌合楼料仓须三面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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