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碳排放,制定河南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J41/T290-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等方面的节能改造。
本标准旨在贯彻国家和河南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高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本规范适用于既有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等方面的节能改造,涵盖办公、商业、科教文卫等建筑类型。本规范明确了节能改造应遵循诊断、判定、方案制定、设计施工、效果评估的完整程序,强调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优先选用安全可靠、投资收益率高的技术方案,采用绿色建材和新技术,并注重可再生能源的优先利用。
本规范建立了系统的节能诊断与改造判定方法。节能改造前需对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供配电、照明及监测控制等系统进行全面诊断,通过现场检测与资料核查,确定能源浪费环节和节能潜力。改造判定原则结合了节能率、静态投资回收期等关键指标,例如围护结构改造要求供暖通风空调全年能耗降低大于10%且投资回收期不大于8年,为改造决策提供了明确的经济技术门槛。
本规范针对不同专业系统提出了具体改造措施。围护结构改造强调外墙、屋面、门窗等部位的热工性能提升,优先采用外保温技术;供暖通风空调系统改造聚焦冷热源、输配和末端系统的能效优化与智能控制,鼓励采用变流量、排风热回收等技术;供配电与照明系统改造要求淘汰落后设备,增设分项计量,充分利用自然光并采用高效灯具;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则强调提升自动化水平,实现按需供能,并将碳排放计算纳入改造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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