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用水单位节水评价规范工业企业》DB41/T2677-2024,自2024年10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技术指标计算和评价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的节水评价。
本规范立足河南省工业企业节水管理实际,系统规定了用水单位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技术指标计算方法和评价流程。本规范明确工业企业须具备节水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并定期开展节水宣传与考核,同时在技术层面围绕单位产品用水量、分级计量、重复利用、漏损控制、非常规水利用和节水器具普及等关键环节设置量化评价要求,提供了各项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并采用自评价与专家现场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认定为节水型工业企业,形成了一套完整、可操作的节水评价体系。
本规范对工业企业的节水管理提出了六方面具体要求:应成立节水机构或部门并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须制定涵盖用水计量、统计、维护和考核的制度体系,编制用水计划并落实年度计划;需规范用水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持续推进节水改造;水计量器具应正常运行并定期检定,供水、排水管网图和用水计量网络图应完整,台账记录须详细准确;每年应组织节水宣传和培训活动,在主要用水场所张贴节水标识;须定期开展节水检查与考核,实行节奖超罚。
本规范设置了六类技术评价指标:单位产品用水量用于衡量主要产品用水效率;分级计量率考察次级用水单位和主要用水设备的计量覆盖程度;重复利用指标涵盖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蒸汽冷凝水回收率和废水回用率等;用水综合漏失率用于评价管网漏损控制水平;非常规水利用情况考核企业对非传统水源的开发利用;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则评价厂区内节水型器具的配置比例。
本规范明确了各项技术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包括单位产品用水量、水计量率、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循环水浓缩倍数、蒸汽冷凝水回收率、废水回用率、综合漏失率及节水器具普及率等九项指标的量化方法。评价采用自评价与专家现场核验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座谈交流、资料查验和实地调查等手段开展指标符合性评价与评分,最终按管理指标得分与技术指标得分综合计算评价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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