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寒区退化草地改良技术规范》DB15/T3653-2024,自2024年09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寒冷地区天然草原退化草地诊断和退化草地改良方法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寒冷地区退化草地改良。
本规范针对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寒冷地区天然草原退化草地,系统规定了退化诊断、分类分级及改良技术方法。本规范将退化草地划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种类型,分别明确了植被特征与退化指标;在此基础上,本规范提出了封育、禁牧、休牧、轮牧、免耕补播、机械切根、育苗移栽、施肥及鼠虫害防治等单项改良技术,并根据不同退化程度集成了对应的改良路径。同时,本规范还对改良后的监测时间、内容和样方布设方法作出了规定,为寒区退化草地的精准修复与持续管理提供了全流程技术依据。
本规范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将寒区退化草地按程度分为三级,并描述了各类型在草群高度、覆盖度、初级生产力及优势种变化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轻度退化草地表现为草群矮化、覆盖度与生产力下降;中度退化草地优良牧草比重锐减,稳定草群结构不复存在;重度退化草地则出现植被稀疏、秃斑、盐渍化或风蚀沙化等严重退化特征。
本规范明确了十项改良技术的操作要点,并在实施中注重与现行行业标准衔接。针对轻度退化草地,采用休牧、轮牧结合施肥与机械切根进行近原生改良;针对中度退化草地,依据草群基础条件选用轮牧施肥切根或免耕补播施肥的组合模式;针对重度退化草地,则通过免耕补播或育苗移栽重建植被,并在后续年度配合施肥、切根与长期封育,形成分阶段递进的恢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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