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森林碳汇调查与监测技术规程》DB1502/T022-2024,自2024年03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森林碳汇调查与监测的调查与监测对象、调查与监测方法、监测周期、核算方法、监测结果的技术方法与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森林的碳储量、碳汇量的调查与监测。
本规程规定了包头市森林碳汇调查与监测的技术方法与相关要求,适用于森林碳储量与碳汇量的调查监测工作。本规程以生物量法为核心,系统构建了覆盖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枯落物和土壤有机质四大碳库的调查监测体系。在样地选择上,本规程要求以代表性、非过渡性、无干扰和可观测的地段为标准,针对乔木林和灌木林分别设定样地规格与布设方案,并通过辅助样地实施破坏性取样获取生物量与含碳率关键参数。在碳储量计算方面,本规程分别给出了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枯落物层和土壤层的分项计算公式,最终汇总为森林总碳储量。此外,本规程明确了五年一次的监测周期,并规范了资源调查数据与遥感数据核算面积的方法及基于库-差别方法的森林碳汇核算模型。
本规程针对乔木林和灌木林分别制定了系统化的样地设置与分层调查方案。乔木典型样地为25m×25m,灌木层、草本层和枯落物层采用样方调查,土壤剖面调查则固定设置于样地东南角向外2m处。乔木层实施每木调查,记录树种、胸径、树高、地径、冠幅和龄级等因子;灌木、草本和枯落物层则在辅助样地内全部收获采样,称取鲜重后取混合样品用于后续测定。
本规程采用生物量法按碳层分别计算碳储量。乔木层地上与地下碳储量按树种汇总平均单位面积生物量与含碳率的乘积;灌木层、草本层和枯落物层采用全收获法获得生物量与含碳率数据后计算;土壤层碳储量根据土壤有机碳密度与林分面积确定,有机碳密度由有机碳含量、土层密度、厚度和砾石含量参数计算。各碳层碳储量累加即为森林总碳储量。
本规程规定监测周期为每五年一次。森林碳汇核算参照IPCC库-差别方法,用当年碳储量与基年碳储量的差值除以时间间隔得出年平均碳汇量。面积核算可采用地理信息系统量算或卫星遥感数据提取,并经平差处理。最终成果须建立监测数据库、制作位置图与分布图等成果图件,并编写涵盖技术方法、碳储量与碳汇量变化等内容的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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