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数字化建设与应用技术规程》DB32/T4825-2024,自2024年09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普通国省道设计、施工、运维阶段数字化建设与应用技术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在役普通国省道数字化建设与应用。
本规程是江苏省关于普通国省道数字化建设与应用的地方技术标准。本规程以公路工程信息模型为核心载体,系统构建了覆盖设计、施工、运维三阶段的全生命期数字化技术体系。本规程从模型架构、精细度、编码与命名等基础规则出发,分别对各阶段数字化工作的协同机制、模型创建、应用场景及交付审核提出了统一技术要求。本规程旨在通过规范数据流通与共享,推动普通国省道基础设施全过程数字化,实现工程品质与管理效能的双重提升,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在役项目。
本规程规定了信息模型的通用骨架,要求按设施、子设施和构件三级进行工程模型分解。明确了地形地质、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各专业模型的细分原则与创建要求。同时统一了分类编码、命名规则与版本管理标准,确保模型数据在全生命期内具备唯一标识和可追溯性。
本规程按设计、施工、运维三个阶段分别规定数字化要求。设计阶段强调协同设计与可视化、碰撞检查、方案比选等应用;施工阶段利用模型进行进度、质量、安全、计量支付等过程管理;运维阶段聚焦资产管理、养护检查、结构监测等长效应用。各阶段通过模型继承与交付实现数据贯通。
本规程要求建立覆盖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机制与信息化平台。设计、施工、运维各单位基于统一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本规程还规范了成果交付流程,明确交付物应包含模型、数据及文档,并须经有效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后归档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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