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程序的函》云建名〔2024〕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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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7.2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工作程序的函》云建名〔2024〕128号.pdf
本函就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工作作出系统性规范。本通知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法规,从编制要求、报批程序、规划修编及实施监管四个维度,构建了覆盖规划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机制。本文件强调保护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组织编制主体责任和资质门槛。同时,本通知针对规划期限衔接、成果数字化入库、省级审查重点等关键环节提出了统一的技术管理要求,旨在加快推进全省保护规划编制审批进程,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传承。
编制管理与技术要求
本通知明确了保护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规定保护规划应在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1至2年内完成。保护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分别为名城所在地人民政府、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以及街区所在地城市或县人民政府。在资质方面,名城、名镇、街区保护规划须由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名村保护规划须由乙级以上资质单位承担。规划内容应涵盖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传统格局风貌保护要求及核心保护范围划定等核心要素,其中街区保护规划应达到详细规划深度。
审批与公布流程
保护规划须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逐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报批过程中,先由州(市)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修改符合要求后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专家审查、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还须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规划经批准后,须在20日内由组织编制机关向社会公布,并在30日内完成备案及矢量数据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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