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建设规范》DB42/T2260-2024,自2024年09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建设站点选址和布设、观测要素、场地建设、设备安装以及交通自动气象站技术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建设。
本规范确立了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提升恶劣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路网运行安全。本规范从站点选址布设、观测要素配置、场地建设与设备安装、技术性能指标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将能见度、路面状况、气温、降水、风速风向等11类观测要素纳入统一框架,并针对大雾、道路结冰、大风、暴雨、高温等不同灾害性天气场景,分别提出差异化的站点布设间距与加密原则。本规范还明确了设备的防雷、供电、通信及数据采集传输等基础保障要求,为湖北省高速公路交通气象监测网络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完整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交通自动气象站选址须兼顾气象代表性、观测环境适宜性及维护便利性,优先布设于大雾、结冰、暴雨等恶劣天气频发的特殊路段。针对不同致灾天气类型,本规范细化了布设间距:大雾多发地区按3~5公里加密,季节性多发地区按10~15公里布设,偶发地区按20~50公里布设;对于道路结冰、大风、暴雨高发路段,一般按不大于15公里间距布设,并对桥梁、隧道口、风口、长下坡等关键节点实施加密覆盖。
本规范将观测要素分为常规8要素和扩展11要素两类,常规配置涵盖能见度、路面温度、路基温度、气温、降水量、风向、风速及相对湿度;桥面等特殊场景可增设路面状况监测,团雾多发路段可单独加密能见度观测。本规范同时对主控系统、采集控制系统、中心站组网通讯及数据文件格式提出了统一要求,确保传感器技术性能、采样频率与算法、数据传输与存储管理全链条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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