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DB1331/T024-2022,自2022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雄安新区范围内海绵城市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项目设计、设施设计、监测模拟与智慧管控、运行维护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本导则立足于雄安新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系统规范了海绵城市从规划、设计到运维的全生命周期技术路径。本导则以重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四位一体的综合体系为目标,统筹“渗、滞、蓄、净、用、排”多种技术手段,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与系统治理有机融合。本导则构建了全域、集中建设区及片区三级规划体系,并针对建筑小区、城镇道路、绿地广场、市政排水及河湖水系等不同项目类型提出了具体的设计要点与参数标准。通过强制落实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等核心指标,本导则旨在最大限度地恢复城市自然水文特征,打造蓝绿交织、弹性适应的生态典范。
本导则建立了三级规划传导机制,将海绵城市理念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域层面,本导则强调保护“淀水林田草”生命共同体,构建生态空间格局;在建设区层面,明确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刚性指标分解至地块。同时,本导则设定了严格的量化标尺,如新建项目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宜小于80%,且硬化地面率不宜大于40%,通过全过程管控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地。
本导则针对不同空间载体制定了差异化的设计指引。在建筑与小区,本导则强制要求硬化面积达标项目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并推广屋顶绿化与透水铺装。对于城镇道路,本导则重点通过下凹式绿化带和生态排水系统解决径流污染。在设施层面,本导则细化了下凹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调蓄池等技术措施的构造标准与适用条件,要求优先选择乡土植物,并确保滞蓄雨水在规定时限内排空。
本导则要求构建基于在线监测的智慧管控平台,融合数学模型实现排水系统的实时调度与预警。本导则明确了监测分为河道与项目两级布点,并对水质、流量进行动态评估。在运维环节,本导则规定了应急管理制度,要求在极端天气前排查排水淤堵,并建立可追溯的运维信息库。通过不少于一年的连续监测数据,对设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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