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公路沥青路面改扩建施工技术规范》DB1311/T045-2024,自2024年03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沥青路面改扩建的施工准备、旧路面处理、路面施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衡水市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其他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衡水市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改扩建工程在施工准备、旧路面处理、路面施工及质量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安全、环保、适用、经济”为基本原则,强调施工前必须进行详尽的现场核查与施工组织论证,尤其注重新旧路面结构层的拼接工艺与材料循环利用。在旧路面处理方面,本规范针对横向裂缝、纵向裂缝等典型病害,按裂缝间距与严重程度分级制定了铣刨、注浆及土工合成材料铺设的具体处治方案;在路面施工中,明确了基层与面层台阶式搭接的宽度标准,细化了热拼接技术参数与土工合成材料铺设要点。质量验收部分则以过程控制为核心,要求每道工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从而保障改扩建路面的整体强度与耐久性。
本规范规定施工前须完成设计文件交底、现场核查与施工方案论证,并强调应铺筑长度宜为100米至300米的试验段以验证拼接方案和确定工艺参数。同时,要求对旧路各结构层铣刨回收材料优先采用再生技术加以利用,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方可开工。
本规范针对旧路面裂缝与病害建立了分级处治体系,如对横向裂缝根据间距是否大于等于15米、裂缝宽度及是否存在分叉次生病害,分别采取热沥青灌缝、局部铣刨加铺土工合成材料或连续全幅铣刨等措施。铣刨作业则强调新老路面接缝处须梯度分层错台,横向搭接台阶宽度不小于30厘米,纵向搭接台阶宽度不小于150厘米,并对硬路肩、构造物铺装层等特殊部位的铣刨与凿毛处理作出详细规定。
本规范要求新旧基层与面层拼接缝均应采用垂直平接缝和台阶式搭接,基层横向搭接不小于30厘米、纵向不小于150厘米,面层横向搭接不小于15厘米、纵向不小于100厘米。新旧沥青路面纵向接缝宜采用热拼接技术,通过清理界面、喷涂热沥青、预留松铺厚度和骑缝碾压等工序,确保接缝面结合密实、平顺。此外,基层与面层之间的新旧路拼接缝须铺设宽度不小于1米的土工合成材料,并采用锚钉加垫板固定,以增强拼接部位的抗裂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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