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编制导则》DB50/T1653-2024,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林区调查分析、森林防火规划、森林质量提升规划、重点区域规划等编制内容以及成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规定了林区森林防火及森林质量提升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框架与成果要求,适用于重庆市域内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本导则以生态优先、统筹规划、分区施策、科技引领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从调查分析到规划编制、成果输出的全流程规范。在内容上,本导则系统整合了森林防火与森林质量提升两大板块,将防火基础设施细分为技防、物防及早期火情处理设施,并构建了涵盖森林抚育、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及火灾受损区修复的质量提升分类体系。本导则还强调重点区域需按详细规划深度编制,成果须包含文字、图纸及数据库三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协同性与可操作性。
本导则构建了三个层级的调查分析框架:规划基础调查聚焦底图底数、资料收集与实地踏勘;森林防火调查要求详细排查火灾隐患点、重点保护对象及现有防火基础设施的分布与运行状态;森林质量提升调查则需摸清森林立地条件、林分状况及质量提升范围的划定依据,为后续精准施策奠定数据基础。
本导则创新性地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与森林质量提升措施进行空间耦合与任务协同。要求在划定防火分区、布局林火阻隔系统及以水灭火设施时,同步融入森林质量提升规划;特别是在森林火灾受损区修复中,强调选用多功能防火树种,将过火区域生态修复与防火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形成“防火+提质”的一体化规划方案。
本导则对规划成果的构成、格式与数据库结构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以文本、图集和矢量数据库形成完整成果体系。同时,本导则配套了建设任务汇总表与近期建设任务分解表,要求明确规划实施时序、重点项目与保障措施,为规划的高效落地和动态监管提供了制度性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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