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韧性评价导则》DB11/T2281-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社区韧性评价的总体原则,给出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等信息。本文件适用于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重大灾害影响的社区韧性评价活动。街道可参照执行。
本导则确立了社区韧性评价的总体原则和系统框架,围绕社区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重大灾害影响下的承受、适应和恢复能力,构建了涵盖空间、工程、管理和社会四个维度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本导则明确了从组建评价小组、制定方案、实施评价到形成报告的完整评价流程,给出了指标数据的获取渠道与分级打分方法。评价采用“先分档、后定值”的百分制打分规则,并提供等权重和变权重两种综合分值计算模型,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与灵活性。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本导则旨在全面诊断社区韧性现状,精准识别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不足与薄弱环节,为社区及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提供技术依据。
本导则将社区韧性分解为4项一级指标和18项二级指标,下设57项三级指标,其中包含容积率、常住人口密度、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燃气管网平均失效率等可通过公式计算获取的定量指标,以及需通过实地调研、专家评价等方式判定的定性指标。评价时先将各三级指标归入A至D四个档级,再在对应分值区间内评分,最后可通过等权重加权或引入层次分析法、熵权法等变权重方法计算综合分值。
评价工作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小组,负责收集自然地理、人口、建筑、生命线基础设施、应急预案等基础资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评价小组需按照附录A选取全部评价指标,依据打分规则形成社区韧性综合分值,最终出具包含评价分数、文字描述和改进建议的评价报告,为韧性社区标准化建设提供可操作的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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