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审能耗指标》DB11/T2248-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建筑项目能耗指标的总体要求、计算方法和指标值。本文件适用于节能审查阶段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审,改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北京市针对民用建筑项目在节能审查阶段进行能耗评审的标准化技术文件,规定了评审所依据的能耗指标总体要求、计算方法及具体指标值。本规范以自然年为计算周期,采用当量值折算标准煤,明确了建筑面积与能耗统计范围须一致的原则,并对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混合功能建筑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功能分区提出了单独计算能耗的要求。本规范覆盖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两大类,为住宅、集体宿舍、幼儿园、办公、商业、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教育、养老、医疗及宾馆等十余类建筑分别设定了单位面积建筑能耗的强制性上限指标,同时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应单独核算。
本规范确立了统一的建筑能耗计算模型,即按各类能源实物量乘以对应的折标煤系数后求和得出项目总能耗,再除以建筑面积得出单位面积能耗。计算中强调常规能源参考系数可依据国家标准或本规范资料性附录取值,且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符合面积和比例条件的混合功能分区均须独立计算,以确保不同用能单元能耗水平的可比性与准确性。
本规范针对不同建筑使用功能,分级分类制定了差异化的单位面积建筑能耗限值。居住建筑类明确了住宅、集体宿舍、幼儿园的能耗上限;公共建筑类则对办公、商业、文化场馆等八种常见类型分别给出约束性指标。这种精细化分类管理,为不同类型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审提供了可直接对照的量化标尺。
本规范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节能监察核查等相关技术规范相配套,将抽象的建筑节能目标转化为具体、可测算、可考核的能耗数值。通过设定明确的计算边界、统一的折算系数和分项核算规则,本规范为评审机构提供了客观的评判依据,也引导项目建设方在设计阶段即开展精准的能耗预估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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