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技术导则》DB32/T4812-2024,自2024年08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的本底调查、地形调整与水系连通、植物多样性恢复、动物多样性恢复、外来入侵物种防除、保育期管理、监测与评估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工作。
本导则确立了江苏省湿地修复区生物多样性保育的技术框架,涵盖从前期调查到长效管理的全过程技术要点。本导则明确,湿地修复应以生态系统结构完善、功能提升及生物多样性恢复为核心目标,遵循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注重系统完整性、连通性与稳定性。整体技术要求包括实施前开展系统本底调查以识别退化驱动因子,通过地形调整、水系连通优化栖息生境,以本土物种为主恢复植物多样性,并通过栖息地改善、食源补充及廊道连通等手段促进动物多样性恢复。同时,本导则强调对外来入侵物种须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除策略,并设定了1至3年的保育期以强化管控与成效评估,最终通过建立监测台账与评估方案,为湿地生物多样性的长效维持提供支撑。
本导则构建了从本底调查、地形水系调控、动植物恢复到保育期管理及监测评估的完整技术链条。它要求在施工前必须完成本底调查并编制保育方案,施工结束后设立1至3年的生物多样性保育期,期间需限制无关人类活动并开展动态监测,保育期届满后方可转入长效管理阶段,确保恢复成效的可持续性。
本导则在生境塑造上提出了营造生态栖息岛、改造硬质护坡增加通透性、贯通水系促进水体流动等具体措施。在物种恢复上,明确了植物配置应遵循生态位原理并优选本土物种,动物恢复则针对鸟类、两栖爬行类、鱼类、底栖动物及兽类分别制定了栖息地保护、食源补充、繁殖期水文调控和扩散廊道修复等差异化策略,构建了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恢复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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