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具数据分类标准及编码规则》DB65/T8011-2024,自2024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健全工程造价基础数据标准体系、推动全区工程造价信息化进程而编制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65/T 8011—2024。本规范围绕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机具(简称工料机)的数据管理需求,确立了从分类、特征描述到编码赋值的全链条规则。本规范采用混合分类法,将工料机划分为人工、材料、设备、配合比材料、仪器仪表、机械六大一级大类,并向下逐级细化为二级子类和三级子类,形成层次清晰的分类体系。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规定了工料机基础数据库的组成结构与12位主体编码加3位计量单位编码的编码规则,并对计量单位及其表示方法作出统一约定,确保自治区内工料机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与交换具备一致的技术基础。
本规范按照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原则,构建了“一级大类—二级子类—三级子类”的三级分类架构。分类采用混合分类法,其中工料机特征项与特征值采用面式分类框架,以满足材料特征的动态管理和新材料扩充需求。各二级子类下详细描述了反映工料机技术性能、功能特点和价格因素的本质特征。
本规范为每一级分类规定了固定长度的数字编码,一级大类、二级子类、三级子类均采用两位数字编码,并按奇数优先原则分配以预留扩展空间。工料机基础数据库由编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核心字段组成,纳入费用类型与禁止使用状态标识,最终形成包含十二万余条信息的标准化数据库,为造价编制和价格信息采集提供统一数据源。
本规范的标准内容覆盖建设项目从提出到终止使用的全生命周期,适用于工料机信息数据的各项应用场景。编制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时优先选用本标准中的工料机数据,所采集的市场价格信息须与工料机基础数据库建立明确对应关系,从而确保工程造价数据在各阶段的可追溯性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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