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评价导则》DB3204/T1063-2024,自2024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常州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评价对象、评价体系、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星级评价工作。
本导则旨在为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区的星级评价提供统一技术规范。本导则构建了涵盖控制项、组织领导与管理制度、能源资源管理、绿色建筑与装备、绿色环境、绿色运行管理及创新成果共七大部分、三十五项指标的评价体系,总分一百一十分。评价结果依据得分划分为三个星级,以引导公共机构在保障运行舒适安全的同时,系统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本导则采用“控制项+评分项”的评价结构。控制项作为前置否决条件,要求参评单位近两年内未受能源资源浪费处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须低于相关定额约束值,同时禁止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不满足任一控制项即失去参评资格,以此守牢绿色办公区的基本运行底线。
评价重点关注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给排水、照明电气及数据中心等关键设施设备的能效水平。例如,要求照明产品能效等级达二级以上、节水器具安装率达百分之百、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值分级评分。同时鼓励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并配置新能源充电设施,以推动建筑用能结构优化。
绿色运行管理将评价延伸至日常办公细节,覆盖采购、用房、用水、用电、会议、出行、垃圾处理及反食品浪费等方面。本导则倡导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执行夏季不低于二十六度与冬季不高于二十度的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开展“光盘行动”以及实施垃圾分类收运台账等制度,通过精细化管理与行为引导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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