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退耕地湿地恢复技术规程》DB23/T 2385-2019 ,自2019年8月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三江平原退耕地湿地恢复的基本原则、微地形地貌改造、土壤恢复、水文连通、植被恢复。本标准适用于三江平原退耕地湿地恢复。
《三江平原退耕地湿地恢复技术规程》DB23/T 2385-2019 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退耕地湿地恢复的技术规范,旨在指导三江平原地区退耕地的生态修复工作。该标准涵盖了湿地恢复的基本原则、微地形地貌改造、土壤恢复、水文连通以及植被恢复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各项技术要求和实施步骤。通过科学合理的恢复措施,提升退耕地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标准明确了退耕地湿地恢复应以自然恢复为主,结合乡土物种和生态材料进行干预。
规定了微地形地貌改造的具体要求,包括生境岛和深水区的营建标准。
提出了土壤恢复的方法,如翻耕平整和种植土层的回填方式。
水文连通是恢复湿地功能的重要环节,包括水系连通、水体扩挖和局域滞水等措施。
植被恢复强调根据植物水分生态类型和当地物种特性进行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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