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商务厅为提升浙江省大城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指导大城市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建设,制定《浙江省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大城市及以上的设区市、县城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建设。城郊大仓基地“平急两用”建设应“平时”满足城市生活物资中转分拨需求,“急时”可快速改造为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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