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24,自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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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规定了采用常规航空摄影方法获取的框幅式数字航摄影像,在空中三角测量阶段的生产作业要求。本规范以光束法区域网平差为核心技术方法,系统性地确立了从准备工作、技术设计到成果整理的全流程作业规程。本规范明确了空间参考基准、影像控制资料和航空摄影资料的采用条件,更新了加密点及平差精度的指标体系,并对影像定向参数进行了标准化的定义与格式规定。本规范引入了连接点量测与自由网平差等反映现代数字摄影测量技术特征的作业环节,新增了摄影测量立体测图高程精度估算方法及相关坐标系与数学基础附录,为统一和规范空中三角测量生产提供了技术依据。
基本规定与准备要求
本规范明确了平面坐标系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特殊情况下应与上述基准建立联系。作业前应对收集的影像控制资料和航空摄影资料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控制点的精度与分布、影像的地面分辨率与重叠度等,航摄影像地面分辨率须满足成图比例尺的相应规定。技术设计书应满足本规范要求,特殊情况须明确说明原因。
作业流程与精度控制
本规范将空中三角测量方法分为无辅助信息、GNSS辅助及IMU/GNSS辅助三种,作业流程在自由网平差和光束法区域网平差阶段均贯彻粗差探测与剔除机制。精度指标从空中三角测量精度和平差精度两个维度进行控制,加密点中误差采用检查点估算,并对特殊困难地区的限差放宽作出了规定。像方平差要求连接点坐标残差中误差不大于1/3像素,物方平差明确了基本定向点残差、检查点误差及区域网间公共点较差的限差。
成果形式与质量检查
本规范将空中三角测量成果的内容修改并标准化为框幅式数字航摄影像定向参数,规定以平差区域网为单位组织为一个XML文件,并详细定义了其属性项与记录格式。质量控制实行过程分阶段检查和成果检查,对资料采用、区域网分区、选点量测、平差计算等各环节设置核查要点。上交成果须包含数字航摄影像、影像定向参数文件、平差报告、技术总结等完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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