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社区自组织联合会建设指南》DB3705/T07-2024,自2024年07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自组织联合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服务功能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东营市范围内社区自组织联合会建设工作。
本指南为东营市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社区自组织联合会从筹建、运行到评价改进的全流程建设要求。联合会作为连接社区自组织与基层治理体系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监事等机构,并实行备案管理。本指南明确了联合会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经费保障、财务管理及轮值坐班等内部制度,确保日常运作规范有序。
本指南规定了联合会须在社区党组织指导下,经由提名推荐、民主选举等程序成立理事机构,并向乡镇(街道)完成备案。内部制度建设上,要求实行每季度联席会议、多元化经费筹措、常务理事会轮值坐班等机制,以保障联合会常态化运转和问题协调解决能力。
联合会需为社区自组织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场地、资金、孵化培育等支持,并通过培训、项目对接、资源链接等手段提升其专业能力。同时,联合会应系统性地组织自组织成员参与政策宣传、议事协商、矛盾化解、平安共治、文明创建及民生服务等六类基层治理事务,发挥群众参与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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