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冰川监测技术规范》DB63/T2295-2024,自2024年08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冰川监测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场址和要素选择、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坐标系统和精度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冰川的地面定点监测。
本规范立足青海省冰川地面定点监测工作实际,系统规定了冰川监测的术语定义、场址与要素选择、监测方法、监测频率及坐标系统与精度要求等全流程技术内容。本规范适用于不同区域特点的冰川监测作业,涵盖冰川物质平衡(积累与消融)、运动速度、冰川厚度、末端位置和表碛厚度等核心要素的标准化监测操作。在方法层面,本规范明确了雪坑挖掘、花杆布设与消融量测量、地质雷达探测、实时动态RTK测量等多种技术手段的实施步骤与计算公式,并对各环节的测量精度、记录格式及数据质量控制提出了明确指标。同时,本规范根据不同冰川类型分别规定了监测时间窗口与频率,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与可比性,为青海省冰川资源的科学观测与长期动态评估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以冰川物质平衡监测为核心,兼顾冰川几何形态与动态变化的多要素监测体系。物质平衡监测细分为积累区雪坑测量与消融区花杆测量,其中积累监测要求通过雪坑挖掘获取分层雪厚、雪型、密度等参数,消融监测则规定了花杆材质、布设密度、埋设深度及消融量测量的具体操作流程。其他要素方面,运动速度需基于雪坑测杆和消融花杆点位开展静态GPS或RTK测量,冰川厚度推荐使用地质雷达进行点状或轨迹测量,末端位置可采用RTK碎部点测量或末端标记物距离测量方法,并明确了各自的技术适用场景与测量要点。
本规范对各监测环节的测量精度提出了严格且量化的要求。雪坑雪层厚度误差不大于0.5厘米,密度误差不大于0.01克每立方厘米;花杆出露长度误差不大于0.5厘米;冰川厚度地质雷达测量中误差不大于3.0米;末端位置采用RTK碎部点测量时整体误差不大于7.0厘米,采用标志物测量时平均中误差不大于5.0厘米。对于开展运动速度监测的场景,坐标测量须达到平面中误差2.0厘米至5.0厘米的控制标准,并需在冰川周围按D级控制点要求建立控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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