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苏打盐碱化耕地土壤化学改良剂施用技术规程》DB1505/T 09-2022 ,自2022年3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苏打盐碱化耕地土壤化学改良剂施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种类和质量要求、土壤苏打盐碱化程度定量评估、改良剂施用量、施用方法、田间水分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通辽市苏打盐碱化耕地改良,内蒙古西辽河平原土壤pH值范围大于8.5,碱化度大于15%的中、重度苏打盐碱化耕地可参照执行。
《苏打盐碱化耕地土壤化学改良剂施用技术规程》DB1505/T 09-2022 是内蒙古通辽市发布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苏打盐碱化耕地中化学改良剂的施用技术。该文件明确了苏打盐碱化土壤的定义、改良剂种类与质量要求、土壤盐碱化程度的定量评估方法、改良剂施用量计算、施用方法以及田间水分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通辽市及西辽河平原地区,针对pH值大于8.5且碱化度大于15%的中、重度苏打盐碱化耕地提供技术指导。文件还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依据,确保技术实施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改良剂主要包括脱硫石膏、磷石膏等钙型改良剂,以及硫酸亚铁、硫酸铝等。其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需符合农用污泥质量标准。
通过采样、pH值和碱化度测试,将土壤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盐碱化,并利用GPS进行定位分区。
根据土壤盐碱化程度,确定不同等级的石膏需求量,再折算为实际改良剂施用量。
改良剂应在秋季或春季整地前均匀施用,并结合浅翻作业混入表层土壤;施用后需保持土壤湿润以提高改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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